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式
导言: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推荐给你】港北区律师马山县律师罗平县律师鼎湖区律师新密市律师交城区律师抚顺县律师商城县律师同居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推荐给你】港北区律师马山县律师罗平县律师鼎湖区律师新密市律师交城区律师抚顺县律师商城县律师
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有约定,且约定内容合法的,应当先适用约定。如果同居双方没有协议,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这时候,同居期间的财产的分割原则问题就牵扯进来了。下面的小系列定律会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
一、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
11月21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非法同居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所得和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同居前,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
类推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已成为司法实践。
(a)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但另一方在取得财产时支持取得财产的一方,或者在取得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劳动和生活帮助的,所得或者财产一般应当分摊。不同的份额可以根据取得财产的当事人的作用确定。
(二)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归当事人所有,以股份方式取得的,可以以股份方式确定。共同生活前,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如短期同居,或因索要财物而使对方生活困难。可酌情退回。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尚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妥善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划分,应充分考虑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等因素。不可能简单地确定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共同所有、股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二、分割同居财产的步骤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什么属于私有财产,什么属于共有财产。然后共同财产的价值由双方估算和批准。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将共同购买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电、房地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珍贵的宠物和鲜花等。
在共同购买这些房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理论上应确认产权如下:
1.产权归谁名下登记落户(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2.如果不需要登记,原则上谁购买、使用、保管、保管,谁就属于谁。
3.如果该房产由双方购买、使用、照顾、保管,且不可分割(如家电、家具、宠物等。),协商决定一方完全获得该财产,另一方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所有权、实物等。)。
4.以上原则不适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如果产权反映的状态不合理或不真实,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分割产权。
总之,同居财产按照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有,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的原则分割。此外,同居关系的解除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平等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除同居时,如果能达成共识,当然是好的。如果没有,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宜昌律师。
延伸阅读:
怎么非法同居财产的界定
有哪些不属于同居的属性
怎么办同居中的财产纠纷
以上关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式的法律知识来源于川蜀律师网原创,转载注明原网址。
- 全部评论(0)
sadmin 评论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我就测试看看能不能生成html